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公司有限保修条款 |
有限保修条件 在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公司(以下简称恒达微波)购买的,自用户购买之日(以恒达微波发货日期为准)起,所有恒达微波产品保修期限为一年,更换的零件作为特殊部分延续保修期10个月。产品保修期外,恒达微波仍然提供维修服务,但用户需要支付适当费用。 有限保修义务 恒达微波对所有产品实行保修年限之内的有限保修。属于下列情况的产品故障,不在有限保修之列,恒达微波不承担保修义务: 1. 设备、部件已经超出了保修期; 2. 非恒达微波产品; 3. 任何由于事故、滥用、使用不当、保养不当而损坏的产品; 4. 任何未经恒达微波授权而被改动、拆卸的产品; 5. 任何产品编号已被删除无法追溯购买信息的产品。 获取保修服务说明 1. 您必须首先通知恒达微波营销人员,说明故障现象,取得“返回产品确认单”。 2. 您需自费将产品(提供产品的原包装,或是提供了同等程度保护的包装,不要将产品在邮寄过程中损坏)邮寄到恒达微波提供的返回地址。 3. 产品退回时请随货提供“返回产品确认单”和其它相关故障说明文件。 损失限制 恒达微波的产品不承担合同规定之外的无论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、直接的还是间接的、一般的还是特殊的、赔偿性的、惩罚性的、或是其它性质的损失。 |